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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12-09 作者:工会委员会 来源: 浏览量:
一、采购项目情况
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工会各类物资的采购及发放工作,节约采购成本,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,使工会物资采购与发放遵循择优和公开的原则,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比选确定供货商,就2020年我院职工生日福利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。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。此项招标总金额约45万元(约400元/人,人数以实际为准)。
二、招标编号:KJCYYGH——0004
三、服务期限: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。
四、供货要求
1.供应商在招标文件中需提供1种蛋糕或蛋糕券方案(多报无效),方案中需列明产品名称、规格、含税单价。所报方案须真实有效,如有恶意虚报情况,采购方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协议,并按相关法律处理。
2.职工通过登录中标人现有平台进行兑换中标方案套餐,中标人支持配送到指定的自提站点或送货上门(两种方式任选其一),每天至少配送一次,时间供甲方职工自行选择。
3. 质量要求及标准:
(1)中标单位供应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及相关标准。
(2)中标单位供应的食品类货物必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标准,如发现货物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,经采购人、采购方与供应商共同确认后,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,并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。
(3)严禁提供以下食品:①无品名、产地、厂名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(除蔬菜、面点、早点等非定型包装食品);②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;③腐败变质、油脂酸败、霉变、生虫、污秽不洁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,含有毒、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、有害物质污染,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;④病死、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、畜、禽及其制品,不合格调味品,工业用盐,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,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、蔬菜等;⑤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。
4.服务技术偏离:投标人必须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要求,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,应在供应商表格服务技术要求偏离表中逐条列出,未列出的视同响应。
五、供应商基本要求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.运营时间不低于3年,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7.具有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8.需具有生产或仓储场地,包括冷冻、冷藏区、物资分发区、车辆装卸场地布局等。
六、供应商资格条件
1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;
2.经营方式为公司直营,也可为加盟经营或其他,不接受个体户经营;
3.项目不允许联合参加比选。
七、招标文件要求
1.供应商必须执有合法手续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附件供应商表格(原件)。合法手续包括:营业执照(复印件)、经营(生产)许可证(复印件)、食品卫生许可证(复印件)、税务登记证(复印件)、销售网点分布图表等其他可以证明资质的文件。
2. 所有文件装袋并密封,包装封面上应写明参与项目的名称,报名单位名称、地址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、邮箱地址。封口处加盖公章,并注明“苏州科技城医院2020年度职工生日福利项目招标”和“开标前不得开封”字样。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,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。
八、投标文件递交
1.投标文件递交时间: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6日17:00
2.投标文件递交地点:苏州高新区漓江路1号苏州科技城医院行政楼三楼工会办公室
3.投标文件接收人:吴女士
九、开标时间:另行通知
企业法人授权代表人请带好身份证原件
十、开标地点:苏州科技城医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
十一、供应商评选因素:
1.规模实力(含企业纳税信用等级、履约能力、管理体系、仓储场地、业绩情况等)
2.综合服务(含兑换方式、冷链配送、售后服务、服务团队规模等)
3.商品比较(含所报商品知名度、商品价格等)
十二、招标结果公示:苏州科技城医院官网公告栏
十三、对本次招标有关事项需要咨询,请于2019年12月16日(含)前联系我院工会。(0512-69584331)
苏州科技城医院工会委员会
2019/12/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