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1-14 作者:陈峰 来源:宣传处 浏览量:
1月13日下午,我院手术室进行了一场器官捐献手术。捐献者的多个器官(肝脏、肾脏、肺)以及眼角膜配型捐献给了有需要的人,传递大爱。捐献者是一名来苏务工的30岁男青年,在送至医院时已经呼吸心跳骤停。在进行心肺复苏、紧急气管插管等系列抢救措施后恢复呼吸心跳,再通过CT检查发现其脑干出血不具备手术条件,即已经脑死亡。
“他没有基础疾病,各脏器功能良好且没有其他特别的病史,符合器官捐献指征,后来我们跟家属沟通了这个情况之后,家属也有表达了器官捐献的一个意愿”,重症医学科主任汪明灯表示。据介绍,一般患者出现脑血管意外或车祸脑外伤等原因导致脑死亡以后,在其他器官功能良好,生命体征平稳的前提下,经家属同意可以进行器官捐献。器官功能经过专家评定后,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进行相关文文字签署,再进行伦理审查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器官的分配,最终才能进行器官的获取。
在捐献现场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介绍:“尿毒症、肝衰竭等许多患者在等待着器官移植来拯救他们的生命。但在我国的供求比例还是严重不足的。所以器官捐献意义非常重大”。据悉,我院于2021年挂牌苏州高新区红十字遗体(器官、角膜)捐献登记点,常态化开展捐遗登记服务,已有数十名医务人员、市民进行登记,此前已成功实现多例的器官(角膜)以及遗体捐献。(文:陈峰/图:周振飞)